首页   >   政府信息公开   >   政策   >   其他文件
  • 索引号: 699182855/2024-00013
  • 发布机关: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
  • 文      号: 川环办函〔2024〕226号
  • 成文日期: 2024-04-19
  • 发布日期: 2024-05-11
  • 有效性: 有效

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(试行)》的通知

各市(州)生态环境局:
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》(环办土壤〔2023〕24号)、《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》(发改环资〔2021〕13号),科学指导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,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,结合我省实际,我厅组织制定了《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(试行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对照执行,规范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过程。

附件: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(试行)

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

2024年4月19日

长者专区

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(试行)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5-11 16:33:13 来源:农村生态环境处、环科院

各市(州)生态环境局:
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》(环办土壤〔2023〕24号)、《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》(发改环资〔2021〕13号),科学指导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,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,结合我省实际,我厅组织制定了《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(试行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对照执行,规范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过程。

附件: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(试行)

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

2024年4月19日

版权所有: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: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

网站标识码: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